近期,为了规范日常经营行为,使得职工对签订合同当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存在法律风险,避免为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风险或经济损失,针对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邀请河北千山恒业律师事务所律师申玉倩为大家进行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培训。
此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合同签订前的风险管理。合同风险管理应该从合同签订前就着手进行,因为在签订合同前的阶段,企业有更多的自主权和选择空间,可以通过审查和评估来避免潜在的风险,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在签订前阶段,企业可以通过审查对方的主体风险、标的物风险和合同条款风险来全面评估风险情况,从而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二是合同签订中的风险管理。在签订中,注意对合同的审查及审批,审查是审批的前置程序,一般审查审批的流程为业务部门确定文本内容,法务部门或法律顾问做审查风险提示,公司领导审核是否批准签订合同,最后加盖公章并由公司留档,为了规避合同签订中的风险,公司应当制定合同签订流程管理以及公章管理制度。三是合同履行中的风险管理。公司作为合同一方,首先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其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应当注意合同相对方的履行能力是否发生变化,同时要注意增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证据意识”,注意保留与对方往来的文件、往来信息资料以及我方履行合同的相关凭证等。四是合同纠纷管理。作为甲方,在制定合同时应当首先约定甲方所在地法院或仲裁委管辖。仲裁相对于法院诉讼而言,保密性更高,仲裁一裁终局,仲裁的收费较法院诉讼高,公司可以根据合同具体情况约定管辖。(综合办公室 刘彦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