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下旬,经过石太高速公路公司的不懈努力,在完成项目林业组卷审批后顺利获得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复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建设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可依据相关批复文件,结合项目属地林业主管部门要求办理。本项目建设涉及国有权属林地林木,石太公司积极协调林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全力推进项目使用林地林木办理采伐许可相关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开展。